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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[Yì]:消防◊應◊急燈具在建築中的應用

◆來◆[Lái]源: ??????2022-03-13 15:40:26??????◆點◆擊:
消防應[Yīng]急燈(Dēng)具(Jù)屬建築防火[Huǒ]構配件的重要⋄組⋄成部分[Fèn],包括消(Xiāo)防應急照明燈和消[Xiāo]防(Fáng)應急标志(Zhì)燈,也稱火災[Zāi]應▾急▾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[Zhì]。其主要作(Zuò)用是在(Zài)火災時(Shí)正常照明系∇統∇[Tǒng]不能再▾提▾供(Gòng)照明的情況下,為人員[Yuán]安全疏散、◊特◊殊崗位堅持(Chí)工作以及滅火救援行動提供保障,設置(Zhì)的最基本要求是建築内的(De)人無論處于(Yú)任何公共部位都可以通過借助∇一∇定的照(Zhào)度◆容◆易地識别安全出(Chū)口的[De]位置及規定的疏散路線[Xiàn]。大量(Liàng)的火災案例表明[Míng],公共建築◆由◆[Yóu]于安全疏散設施設置(Zhì)不合理(Lǐ)▲或▲疏散不[Bú]暢,人員在火災中不(Bú)能正确的發現或識别安全○出○[Chū]口∆所∆處位置,是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主[Zhǔ]要原因之一。因(Yīn)此,消防應急燈具在火災中能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[Yòng],應當引起我們高度▾重▾視。筆[Bǐ]者結合多年工作實(Shí)際,根據《建築設計防火規範》(GB50016-2006)(以下∆簡∆稱《建規》)的相關規[Guī]定,就消防應急燈(Dēng)具在(Zài)建◊築◊中的應用談談自己的(De)觀點。
一(Yī)、消防應急燈具的設置範圍。
《◆建◆(Jiàn)規》第11.3.1條規定:除住宅外的民用(Yòng)建築、▾廠▾房和丙類倉庫的下列[Liè]部位,應設置消防應急照○明○(Míng)燈具:
1、封閉樓[Lóu]梯◇間◇、防煙樓梯間⋄及⋄其前室[Shì]、消▽防▽電梯間(Jiān)的前室或合用前室[Shì];
2、消防控制室、消防水[Shuǐ]泵房、自備發電機房、配電室、防[Fáng]煙與排◆煙◆機房以及發生火災(Zāi)時仍需正常工作的▲其▲它房間;
3、觀衆廳,建築面(Miàn)積超過400m2的展◈覽◈廳、營業廳、多功能廳、餐廳[Tīng],建築面積超過[Guò]200m2的演播室(Shì);
4、建築面積超過300m2的○地○下、半[Bàn]地下建築(Zhù)或地下室、半▽地▽(Dì)下室中的公共◊活◊▿動▿[Dòng]房間;
5、公共建築中的疏散走▲道▲。
《建規》第11.3.4條[Tiáo]規定:公共建築(Zhù)、高層廠房(倉庫)及甲乙丙類廠房應沿疏散走[Zǒu]道○和○安全出口、人▽員▽密集場所[Suǒ]疏散門的正上方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标志。
《建[Jiàn]規》▽第▽[Dì]11.3.5條規定:下列建築或[Huò]場所應在(Zài)其内疏散走道和◇主◇[Zhǔ]要◇疏◇散路(Lù)線的地(Dì)面上∇增∇設能(Néng)保持視覺(Jiào)連續的燈光疏[Shū]散指⋄示⋄标志[Zhì]或蓄光疏散指[Zhǐ]示标志:
1、總建築面積超過[Guò]8000m2的(De)展覽建築;
2、總建(Jiàn)築面(Miàn)積超過[Guò]5000m2的地上商店[Diàn];
3、總建築面積超過500m2的地下[Xià]、半地下商店;
4、歌舞娛樂放[Fàng]映遊藝場所;
5、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、劇院[Yuàn],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、會堂或[Huò]禮堂。
《建規》将▿消▿[Xiāo]防應急燈(Dēng)具(Jù)的設置(Zhì)單獨列為一個章▽節▽(Jiē)進行了全面規範,與原《建築設計防火規範》(GBJ16-87)相比[Bǐ],明顯[Xiǎn]擴大了消防應急照明燈▿具▿(Jù)的設置範圍,突出◆了◆[Le]消防應急(Jí)标志燈設置的強制[Zhì]性,如規定普通的民用建築(除住宅外)、◈廠◈房(倉庫)的規定部位均(Jun1)應設置消防應急燈具,公共[Gòng]建築、高層廠◈房◈(倉庫[Kù])、除丁(Dīng)戊類以○外○的廠房的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、疏散門等部[Bù]位[Wèi]設[Shè]置燈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▲規▲(Guī)模的公共建築和地(Dì)下(半地下[Xià])商店及歌舞娛樂遊藝放映場[Chǎng]所等建築增設地面[Miàn]燈光或◊蓄◊光疏散指示标志。
然而,目前許[Xǔ]多設計單位對規範理▿解▿不◊夠◊、執行(Háng)标(Biāo)準不嚴,擅自降低标◆準◆[Zhǔn]設計(Jì),往▽往▽隻重視了人員[Yuán]密集場所和大[Dà]型公共建築消防應急燈具的設計[Jì]問題,對于多層[Céng]工業廠房(倉庫)、普通∆的∆[De]公共建築消防應急燈具○不○予設計,尤(Yóu)其是對◆增◆設地面燈光或蓄光[Guāng]疏散指示标志不◊能◊嚴[Yán]格執行,認為設不設無所謂。◆一◆些消防(Fáng)監督機構建審人員在審核[Hé]消防設(Shè)計時,由于認識上的誤區和對規▽範▽理解程度[Dù]上的差異,把關不(Bú)嚴,緻使許多工程消◊防◊應急燈具未○設○[Shè]置或設置不⋄到⋄(Dào)位,緻使工(Gōng)程留下[Xià]了“先∆天∆[Tiān]性”的[De]火災隐患。